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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9:53:42
【多地銀行業資產遠超GDP,金融集中度引關注】
⑴ 部分經濟體的銀行業資產規模達到其GDP的數倍,列支敦士登約為16倍,盧森堡約為10.7倍,巴林約為5.4倍,新加坡約為5倍。
⑵ 瑞士約為3.8倍,愛爾蘭約為3.3倍,阿聯酋約為2.8倍,荷蘭約為2.5倍。
⑶ 這些經濟體多為國際金融中心或離岸樞紐,銀行業資產高度集中,意味着其金融體系對外部衝擊更為敏感,系統性風險的傳導值得關注
⑴ 部分經濟體的銀行業資產規模達到其GDP的數倍,列支敦士登約為16倍,盧森堡約為10.7倍,巴林約為5.4倍,新加坡約為5倍。
⑵ 瑞士約為3.8倍,愛爾蘭約為3.3倍,阿聯酋約為2.8倍,荷蘭約為2.5倍。
⑶ 這些經濟體多為國際金融中心或離岸樞紐,銀行業資產高度集中,意味着其金融體系對外部衝擊更為敏感,系統性風險的傳導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