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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5:34:29
【两部门发文完善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价格机制】
⑴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
⑵ 通知明确对电源、负荷、储能等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连接的项目,公共电网需按接网容量提供可靠供电服务。
⑶ 项目需形成清晰物理界面和安全责任界面,且以新能源发电为主要电源。
⑷ 就近消纳项目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
⑸ 要求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
⑹ 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
⑺ 项目应当具备分表计量条件,由电网企业安装发电、厂用电、并网等环节计量装置。
⑻ 新规要求准确计量各环节电量数据,确保就近消纳项目的规范运行。
⑴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
⑵ 通知明确对电源、负荷、储能等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连接的项目,公共电网需按接网容量提供可靠供电服务。
⑶ 项目需形成清晰物理界面和安全责任界面,且以新能源发电为主要电源。
⑷ 就近消纳项目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
⑸ 要求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
⑹ 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
⑺ 项目应当具备分表计量条件,由电网企业安装发电、厂用电、并网等环节计量装置。
⑻ 新规要求准确计量各环节电量数据,确保就近消纳项目的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