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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5:34:29
【兩部門發文完善新能源發電就近消納價格機制】
⑴ 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關於完善價格機制促進新能源發電就近消納的通知。
⑵ 通知明確對電源、負荷、儲能等作為整體與公共電網連接的項目,公共電網需按接網容量提供可靠供電服務。
⑶ 項目需形成清晰物理界面和安全責任界面,且以新能源發電為主要電源。
⑷ 就近消納項目電源應接入用户和公共電網產權分界點的用户側。
⑸ 要求新能源年自發自用電量佔總可用發電量比例不低於60%。
⑹ 自發自用電量佔總用電量比例不低於30%,2030年起新增項目不低於35%。
⑺ 項目應當具備分表計量條件,由電網企業安裝發電、廠用電、併網等環節計量裝置。
⑻ 新規要求準確計量各環節電量數據,確保就近消納項目的規範運行。
⑴ 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關於完善價格機制促進新能源發電就近消納的通知。
⑵ 通知明確對電源、負荷、儲能等作為整體與公共電網連接的項目,公共電網需按接網容量提供可靠供電服務。
⑶ 項目需形成清晰物理界面和安全責任界面,且以新能源發電為主要電源。
⑷ 就近消納項目電源應接入用户和公共電網產權分界點的用户側。
⑸ 要求新能源年自發自用電量佔總可用發電量比例不低於60%。
⑹ 自發自用電量佔總用電量比例不低於30%,2030年起新增項目不低於35%。
⑺ 項目應當具備分表計量條件,由電網企業安裝發電、廠用電、併網等環節計量裝置。
⑻ 新規要求準確計量各環節電量數據,確保就近消納項目的規範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