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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6:03:55
今天,國家衞生健康委發佈公告,就《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目前,《徵求意見稿》共60條,較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的24條,共增加36條。 科學調整獻血者年齡和間隔。獻血者年齡從提倡十八週歲至五十五週歲,修訂為提倡十八週歲至六十五週歲的公民在符合健康要求的情況下自願獻血。 血站對獻血者每次採集全血不得超過四百毫升,兩次採集全血間隔期從不少於六個月修訂為不少於九十天。 獻血者享有獲得表彰獎勵權利。公民參加無償獻血的,有關單位應當予以支持,激勵,可以給予適當補貼。公民獻血後,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整。 獻血者免交血液成本費用,配偶,父母,子女臨牀用血時,免交或者減交血液成本費用。在保證急救用血的前提下,醫療機構和血站應當優先安排獻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臨牀用血。(央視新聞)